拆解分配公式!看懂能不能「一坪換一坪」

教戰手冊

發布日期2022/09/29

作者黃張維

重建後房屋的換回比例如何計算?重建後的分配比例永遠是屋主最關心的一個議題,也是最需要協調、溝通的部分,畢竟它直接影響了房屋重建後的總價與屋主的生活空間。根據我這幾年的觀察,屋主和建方的協議若最後破局,多半也是因為分配比例無法達成共識。

分配比例如何計算 取決於兩大重點
站在屋主的角度,自然會希望能換回的坪數愈大愈好。若換回的坪數小於他原先所擁有的坪數,比方說原本的三房變成兩房、兩廳變成一廳,他們通常會對重建產生抗拒的心理;而對建方來說,在合建的狀況下,他們是沒有收取服務費的,如果沒能在成本和收入上做好管控,這長達7、8年的辛苦努力,很可能變成白忙一場。

因此,在與屋主洽談之前,我們必須仔細評估房屋本身的條件,才能精算出一個可讓屋主接受,同時又能取得合理收入的分配比例。一般來說,評估建案價值有兩大重點:
(一)地段: 對建方來說,房屋售價高的區域,對建築材料及設備的要求較高,所以興建時需耗費較多成本。不過,因為重建後房屋的市場行情比較好,建方可以獲取較多空間來分配給屋主,所以,屋主分回的比例也會比較高;相對的,如果房屋的位置不是太好,重建後的售價也會因此受限,這時建方就得拿回更多的銷售坪數,才能打平成本、維持,或創造合理利潤,也因此屋主的換回比例就比較低。

(二)房屋本身的條件: 包括基地規模(大小)、形狀、臨路條件,和對外交通等等。若基地方正,便可更有效率的進行建築設計;若房屋臨大馬路,通常有較好的商效,鄰近公園,則適合打造優質住宅;其次,如果距離捷運站很近,房價也會比較高,這些都會直接或間接影響到重建後的分房比例。 當我們把所有會影響房價的因素都考量進去後,計算出來的結果可能是屋主和建方五五分、六四分,或是七三分。因為每個建案的條件都不一樣,屋主與建方所分得的比例也不盡相同,沒有固定標準。這個時候,最大的原則就是合意,也就是說,只要屋主和建方可以達成共識,那就是最合適的數字。

決定好屋主與建方的分配比例後,接著就是根據屋主的土地持分來計算每一位屋主可以分得的坪數。


坪數分回的依據  回歸土地持分、使用分區
曾經有段時期,政府為了極力推動都更重建,喊出「室內坪一坪換一坪」的口號,希望藉此吸引更多屋主參與重建。在舊屋換新屋的前提下,這樣的條件似乎非常划算,但事實上,經過這幾年的經驗,我們發現在目前這個40%到50%的獎勵值之下,位於住宅區的4樓以上公寓,在重建之後其實很難滿足室內坪一坪換一坪。

每次和屋主溝通,只要一講到這一點,很多屋主都會覺得很疑惑,甚至無法接受,所以我通常會以實際數字來舉例說明。

 

首先,一個很重要的觀念是,房屋重建後,屋主可分回的面積是以持分的土地面積換算出來的,而不是以目前建物的實際坪數來換算。換句話說,屋主可分回的坪數主要是看土地持分的大小,而土地可創造出的坪數又與使用分區(即容積率)有關。

以台北市第三種住宅區為例,法定容積率是225%,每1坪土地可蓋2.25坪的容積,假設我們可以申請到40%的危老獎勵,那就可以創造出1 × 225% × 140%的容積,亦即3.15坪。若再乘以每坪容積可創造出的銷坪係數,在此暫以1.55計(一般介於1.55至1.6之間),則3.15坪容積約可創造出4.88坪(3.15×1.55)的產權坪。但是,這個算式並沒有包含建方所需付出的成本,也就是說,如果選擇合建,這4.88坪還包括要分給建方的部分。

一般來說,重建後是否能夠「室內坪一坪換一坪」取決於以下兩點:一個是土地持分,一個是現有建物的面積。我們先來看土地持分,以50坪的土地來說,若只興建2層樓建物,那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只有兩人,各持分25坪;但若興建的是4層樓的建物,則各所有權人只能持分12.5坪(多數舊公寓的土地持分約在8至12坪),每個人可分得的面積只有2層樓建物所有權人的一半。

以同一塊土地來說,當屋主愈多,土地持分就愈小,重建後每位屋主能夠分得的坪數,當然也會跟著變小。粗略的說,建物的樓層愈高,屋主通常也愈多,要室內坪一坪換一坪的機會也就愈小。但若真要精算,就不能單純只看建物的樓層數,而是要看土地持分大小。

其次是現有建物面積,同樣大小的土地持分,建物面積未必一樣大。現有建物面積小的屋主或許真能室內坪一坪換一坪,但建物面積較大的屋主可能就沒辦法。


房屋樓層不同   洽談條件也有不同
事實上,即使屋主可以接受和建方之間的分配比例,但因為每位屋主原本所擁有房屋的條件不同,在分房時,有些屋主會針對自家優勢,主張應該分得多一點的坪數。舉例來說,一樓的屋主可能會認為自己的價值最高,因為一樓可以當店面,還可以停車,又不用爬樓梯。可是擁有頂樓房屋的屋主也會主張,他家樓上有屋頂平台可以加蓋(雖然平台應該是屬於全棟所有權人所有),還可以曬衣服、種花,所以他的樓層價值比較高。

以台灣人使用房屋的習慣來說,這樣的說法當然有它的道理。所以,我們在與屋主洽談之前,通常會把這些條件估算進去。比方說,若以住在二樓以上屋主的條件為基礎,一樓可能就可考慮其現有條件再優惠些,或頂樓有搭建合法的舊違章建築物且可供居住使用,也會給予合理的拆遷補貼費用。一般來說,台灣人對樓層的價值普遍都有共識,所以大致都可以接受因為樓層不同,所產生的條件差異。(本文節錄自《都更危老大解密》一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