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通過法案修正  海砂屋代拆免除公私協調 

政策法規

發布日期2022/10/26

作者都更全都通新聞中心

一件都更案要談成功不容易,在取得多數住戶同意之下,代拆可發揮公權力強制介入,以加速整合,但過程中必須經過二私二公的公私部門協調程序。新北市今(26日)通過一修正案,針對海砂屋及耐震能力ID值小於0.35的危險建物,免除公私協調程序,只要提報都更大會報告,即適用於建築法第81條程序強制拆除,大幅加速危險建物拆除腳步,率先將都更案強制拆除入法執行。

新北市滾動檢討代拆辦法,通過ID值小於0.35的危險建物,免除公私協調程序。(圖/新北市都更處提供)
 新北市都更處表示,配合都更條例修法及新北市海砂自治條例發布,滾動檢討代拆辦法,針對海沙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的高氯離子建物,也就是市府限期拆除的海砂屋,並符合中央都市更新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,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認定辦法第3條規定(耐震能力ID值小於0.35)的建物,在完成都更程序(即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後),尚有未同意戶,實施者可依規定提出代拆申請,並得免除私調及公調程序,市府將逕以建築法第81條程序強制拆除,再度領先全國將都更案強制拆除入法執行。

截至目前為止,新北市府已執行代拆新店、板橋兩案,尚有2案已進入公辦協調程序,在程序完備之下,將執行代為拆除。如果有立即危險,也不排除強制停用及拆除,

目前新北積極推動都更三箭政策,透過簡化程序,陸續提出「危老123」、「都更106專案計畫」、都更建照先行審查等新措施,以提升審議效率,累積至今,新北多元都市更新核准已超過750案,是過去20年的4.1倍,並為協助危險建築物重建,於111年9月1日實施「新北市加速推動都市危險建築物重建專案計畫」(防災2.0),提供容積獎勵及補貼等輔導社區儘速改建,本次修正待拆辦法,更進一步將特別危險之建物區隔,明確樣態及執行程序,加速危險建物都更,提升居住環境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