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催危險建物重建  祭出容獎增0.3倍適用條件出爐

政策法規

發布日期2024/02/29

作者都更全都通新聞中心

為提高危險建築物重建誘因,北市推動防災都更專案。(資料照) 為提高危險建築物重建誘因,北市推動防災都更專案。(資料照)
為提高危險建築物重建誘因,鼓勵更新改建。北市推動「都更5+2箭」,其中第6箭「防災型都更專案」,將以都市計畫方式新增危險建築重建獎勵,予以0.3倍基準容積,至於適用對象危險建築應符合達到的條件,近期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,實施期限為五年,自發布實施日起算。

北市都更處表示 ,「防災型都更專案」適用對象為基地面積達1,000平方公尺以上,且「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(初評或詳評皆可)ID值<0.35」或「於『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』訂定發布前(民國63年2月15日)領有使用執照」之合法建築物(詳細內容依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內容為準)。
此外,重建後建築物應達4面向、5條件,前者分別為結構安全、耐候減碳、都市減災、環境友善;後者則達到耐震設計、綠建築、智慧建築…等規劃設計。

而防災都更則是以專案列管,審議時程比照「168專案」,將能減少700天的審議時程,同時必要時搭配強制拆除,以加速危險建物重建。

都市發展局王玉芬局長表示,臺北市面臨都市環境的挑戰,而都市更新一直是我們積極協助、推動政策目標。本次新訂之危險建築物容積獎勵,主要協助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加速改建,以達韌性城市及本市2050淨零排放政策目標,朝低碳城市、永續與韌性之安全之都邁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