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舊市場也要改建! 新北祭出誘因提高基準容積

政策法規

發布日期2023/03/06

作者都更全都通新聞中心

三重大同市場2月通過都委會劃設為更新地區,享有時程獎勵。(圖/新北城鄉局提供) 三重大同市場2月通過都委會劃設為更新地區,享有時程獎勵。(圖/新北城鄉局提供)
新北市今年2月針對三重、永和共4處市場劃定更新地區,透過降低同意門檻、提高時程獎勵等誘因,加速市場改建外,緊接著3月底將再開放受理申請民有市場改建,只要臨路條件符合規定,取得50%同意比例即能劃定更新地區,就有條件提高基準容積率,期能解決老舊市場改建的困境。

新北市城鄉局表示,市場用地劃設區位多處於交通便利之處,且屬鄰里地區發展的核心,但受限於市場產權零碎複雜、基準容積率不如周邊土地使用、多目標及獎投等法令限制,導致老舊市場更新不易。

目前新北城鄉局透過各種方案,啟動三重、永和共4處市場重建,今年2月,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三重成功市場、大同南路市場,以及永和永利市場(原美麗華戲院)、成功市場(原福和戲院)劃設更新地區,讓降低同意比率從原本80%降為75%,同時也提高時程獎勵,10年內享有容積獎勵,前5年更新案報核可獲得容積獎勵10%、後5年為5%,優於未劃定更新地區。

除了4處劃設更新地區的市場外,新北城鄉局再提出「民有市場活化再生專案計畫」,讓臨路條件符合規定的完整市場用地,在實施者取得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比例逾50%同意書時,就可向城鄉發展局提出申請,並跨局處由市場處及都更處專案協助,同樣也能劃設為更新地區。

新北城鄉發展局指出,符合專案資格者劃設為更新地區後,除享有原本時程獎勵,若整合同意比例達75%,還可採都市更新與都市計畫變更併行方式,透過捐贈社宅、公幼及托老等回饋公益設施,就可提高基準容積率,但以不超過鄰近的住宅區基準容積率為原則,有助老舊市場更新改建。

新北市政府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,該專案期望以民間參與方式辦理市場用地基地開發,透過專案窗口、簡化行政作業流程、主動劃定更新地區及搭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變更等機制,有條件地適度提高基準容積率等機制,以改善現況建物老舊、居住環境不佳的情形。

「民有市場活化再生專案計畫」預計3月中公告,並於3月底開放受理申請,專案受理申請期間為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