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砂屋拚都更重建  北市額外多30%容獎

政策法規

發布日期2021/08/09

作者陳雅玲

北市定期列管追蹤海砂屋,祭出裁罰。(圖/北市建管處提供) 北市定期列管追蹤海砂屋,祭出裁罰。(圖/北市建管處提供)
海砂屋是建築安全中最危險的一種,隨著時間一久,房屋結構和安全問題只會每況愈下,海砂屋有其重建的迫切性,北市也修訂自法條列規範針對海砂屋放寬相關規定,其中北市海砂屋重建相較其他縣市可獲得更多容獎。今年6月,一處列管為海砂屋的北投「天母樺園」,便由住戶自主組成更新擔任實施者,全案歷經9個月審議通過,成了一個很好的示範案例。

海砂屋的嚴重性威脅到住戶生命財產安全,目前台北市對於公告列管「須拆除重建」的海砂屋,規定列管公告3年後,如果住戶沒有自行拆除重建,市府會主動出擊,會同建築師、土木及結構技師3大公會進行現場初勘,若判定為海砂屋,即主動強制鑑定;若經鑑定已達「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應予拆除」要件者,市府便會強制拆除,以維公共安全。


北投大度路即有海砂屋被強制拆除的案例。該案99年公告列管,但住戶仍未整合完成,108年仍未拆除,因此109年由市府介入拆除,目前土地已經點交給所有權人。

建管處副處長虞積學表示,針對海砂屋都更處和建管處有建立一套追蹤管理的機制,目前列管「須拆除重建」的海砂屋有49件,其中17件已經進到都更程序,4件完成初步整合意願,預計今年可完成都更報核程序,另外28件會由危老輔導團持續輔導,提供法令諮詢及解決社區住戶的疑問。

「北市的海砂屋,如果走都更程序相較其他縣市可以獲得更多容積獎勵,」虞積學表示,關於海砂屋都更獎勵部分,原本都更獎勵上限為法容的1.5倍或原容的0.3倍基準容積,但北市特別訂定海砂屋自治條例,另再予以海砂獎勵,獎勵上限除了原容+0.3倍基準容積,另再加0.3倍原建築容積,但也有限定5年內要申請重建,不然額外獎勵容積會每年以5%遞減,但折減後以不低於10%為原則。

此外,海砂屋都更重建,同時也放寬涉及停車空間及建物高度檢討,免除重建基地可不受畸零地限制,以及減免房屋稅,並補助拆除經費,為了就是鼓勵海砂屋儘速拆除重建。